《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2021)》(简称《报告》)包含引言、年度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概况、各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情况、建议、附录共五个部分十三章,并附各自律组织职责、投资者服务信息、典型案例等,共计7.5万字。《报告》以年度为周期,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展示我国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工作成效,重点反映了我国自律组织2020年度在完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则、履行自律管理职责、自主和引导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和投资者诉求处理、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市场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效果,以期为社会各界了解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成效提供窗口,促进提升我国证券期货投资者自律保护水平。
《报告》的主要结论有:一是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不断趋于完善,2020年度各自律组织制定修订规则341件,较2019年度(281)增加60件,较2018年度(227)增加114件;二是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组织一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三是受疫情影响,自律组织投教形式多转为线上方式,投教活动场次较上年略有下降,投教产品数量较上年增长20%;四是各自律组织推动行业畅通投资者诉求处理渠道取得成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等市场主体平均电话接听率较上年有较大提升,从2020年的79.78%提升至2021年的91.86%;五是投资者对自律组织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效满意度有所提升,据投保基金公司证券投资者满意度调查显示,75.4%的受调查投资者对2020年度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效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与2019年度相比上升2.4%。
《报告》提出的建议有:一是建议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进一步关注投资者保护制度与以《证券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协调性、包容性、公允性、有效性,推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先行赔付、支持诉讼、证券代表人诉讼、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投保专项制度落地生根;二是建议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三是建议各自律组织进一步宣传适当性制度,加大对市场机构一线岗位、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系统培训,增进对适当性的理解,提升经营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四是建议各自律组织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保护理念和方法,掌握投资者群体结构和行为特征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在不同市场环境之间的差异,提供差异化的投资者保护路径和服务,为老年投资者、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提供匹配其特殊需求的信息、服务和保护;五是建议自律组织进一步创新投资者教育与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充分激活微信和网站平台,最大限度为投资者服务,以覆盖不同投资者的多元化教育需求;六是建议各自律组织进一步优化各类主体的投教分工合作机制,提升投教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