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立足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持续开展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并编制发布《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系列报告(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是投保基金公司基于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视角,根据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与证券市场调查结果完成的,研究框架、评价方法随着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投资者保护实际问题、国内国际最佳实践在不断完善中,调查方式采用全样本调查或固定样本库调查方式,代表性趋于完善。相关结论从一定层面反映了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供有关各方参考使用。
在2021年5月15日“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投保基金公司发布了《蓝皮书》五个子报告,即《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证券期货行业稽查执法评价报告》《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报告》《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和《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近期,投保基金公司在总结以往编制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监管部门、自律组织、证券市场、投资者等对《蓝皮书》内容、方法、评价指标、数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紧密围绕投资者保护新要求及投资者关注热点开展评价,完成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2021)》总报告和《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简称上市公司评价子报告)。
上市公司评价子报告从投资者决策参与权保护状况、知情权保护状况、投资收益权保护状况三个方面,运用61个指标反映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及变化趋势。本年度上市公司评价子报告增加了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情况,参与精准扶贫、防疫抗疫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观察与统计,力求全面反映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
总报告是在六个子报告结论的基础上对资本市场主要参与主体投资者保护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总结。总报告聚焦2020年度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和变化趋势,深入分析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完善方向,以期为引导社会各方关注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问题提供参考。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21)
声明:本报告是投保基金公司基于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视角,根据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与投资者调查、市场主体调查撰写完成的,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相关市场主体的投资者保护状况得分是投保基金公司基于一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赋值方法通过统计分析并赋权计算产生的,仅反映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状况和变化趋势,不构成对任何市场主体的主观评判。任何使用引起的损失,责任自负。本报告版权归投保基金公司所有。
鉴于报告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还存在一定局限性及不完善之处,因此报告仍存在优化改进空间,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