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集中的公司中,通常存在至少一个相对突出的大股东,甚至控制性股东。控制性股东的存在使得公司治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由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转变为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大股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常常通过隧道行为侵占小股东利益。传统的内部公司治理机制在这种股权结构中难以发挥作用,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有赖于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股权制衡和法律。
在股权集中的公司中,通常存在至少一个相对突出的大股东,甚至控制性股东。控制性股东的存在使得公司治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由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转变为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大股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常常通过隧道行为侵占小股东利益。传统的内部公司治理机制在这种股权结构中难以发挥作用,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有赖于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股权制衡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