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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投资者须警惕“炒新”风险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zhangy  时间:2012-01-06 10:53

    “炒新”,是广大证券投资者并不陌生的词汇。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新股上市首日的炒作颇为盛行。在股价暴涨现象的迷惑下,投资者不仅容易忽视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和专业机构的估值分析意见,也不关注上市公司和交易所的风险提示和临时停牌公告,盲目跟风炒作,结果高位被套,损失惨重。

  随着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和IPO的重启,深交所为警示和防范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的风险,于近日发布《关于完善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此,回顾既往的“炒新”教训,警惕当中可能的巨大风险,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勿信“新股不败”神话

  新股上市首日股价往往飙升,“一夜暴富”的神话是众多投资者参与炒作的原始动力。然而投资者错误迷信“新股不败”,沉醉于击鼓传花的差价游戏之中。往往明知是在“博傻”,却自信地认为永远都有下一棒的资金。然而多项统计分析结果与实例均表明,这种行为的风险极大。

  从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实证统计结果看,对于2006.6-2009.6期间发行的223只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买入的投资者亏损比例过半,其中个别股票的投资者账户亏损比例甚至高达99%。

  从深交所综合研究所的分析研究结果看,1991-2009年期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投资者“炒新”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接近甚至超过60%。

  现实的案例也充分印证了以上的统计与分析结论。在每次新股上市首日爆炒中,均有大量的投资者亏损严重,以下便是两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拓邦电子”首日炒作后全线套牢

  2007年6月29日,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新股“拓邦电子”出现过度炒作,当日该股以39元开盘,盘中股价最高涨至71元,较发行价的最高涨幅达577.48%,随后连续四个交易日跌停,截至7月11日,盘中股价最低跌至31.97元,较首日最高价跌幅达54.97%。首日买入的投资者几乎全线“套牢”,损失惨重,据统计,当日参与该股买入账户共有11483个,截至7月10日共有11368个账户亏损,占比99%,其中首日在50元以上买入账户就有5179个。

  典型案例二:“川润股份”和“水晶光电”首日爆炒后无量跌停

  2008年9月19日,“川润股份”和“水晶光电”在上市首日出现了过度炒作。两只新股开盘价格分别为13元和20元,当天最高成交价分别达到37.00元和55.30元,收盘价为37元和50.8元,收盘涨幅达254.41%和232.24%。上市首日之后,“川润股份”和“水晶光电”连续10个交易日跌停,均跌破了上市首日的开盘价格。连续跌停的10个交易日多为无量跌停,前8个跌停交易日累计换手率仅为4.99%和0.85%,95%以上的投资者无法卖出上市首日买入的股份。8天之内股票市值损失过半,参与“炒新”的投资者全线亏损。事隔半年多,经历了股市企稳回暖,“川润股份”和“水晶光电”的最高价格也仅有24.88元和25.87元,仍远低于上市首日的最高价。

  关注风险提示和临时停牌公告

  深交所对上市首日股票都实施了重点监控,当盘中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或过度投机时,将根据相关规则对股票实施临时停牌,其目的是警示交易风险,冷静过热气氛,警告异常行为。

  《通知》在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方面做了两大修改,一是改革停牌阀值的计算指标,以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的变动幅度作为计算实施临时停牌阀值的依据;二是实行两档停牌制度,即当盘中涨幅或跌幅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各停牌30分钟。相比旧规则,新规定凸显了临时停牌措施在警示和控制股票上市首日风险中的核心作用,同时采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涨幅的停牌指标,并减少停牌次数,缩短停牌时间,体现了尊重股价的市场化形成机制与打击违规操纵行为并重、保障投资者交易权与警示股票交易风险并重的监管理念。投资者参与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一定要不断关注交易所的风险提示和临时停牌公告,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冷静思考,审慎交易,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无论新股的股价如何暴涨,最终仍要受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约束,回归理性估值。新股的价值评估和市场定价受公司业绩、净资产、成长性、行业定位和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有能力的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相关公告、报告,同时还可利用参加上市公司“路演”等机会,尽量获得最直接、最可靠的信息,据此对公司经营业绩、行业特点、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如果投资者获取信息渠道较少或自己专业分析能力有限,综合参考专业机构对新股上市交易的估值定价分析,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只有充分做到这一点,才能对股票的合理定价范围有清醒认识,减少首日交易的盲目性。

  谨防“炒新”违规风险

  在首日交易中,个别投资者为追逐投机利润,采用虚假申报、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方式引起股价大幅异常波动,孰不知此种行为已经涉嫌违规。深交所刚刚公布的《通知》强化了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对重大交易异常账户的处理力度,并对证券公司在新股上市首日合规交易和风险控制中的责任与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深交所将密切监控上市首日的委托和交易,并可根据市场情况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对存在违规交易情形的账户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限制交易、提请中国证监会稽查提前介入或立案调查等措施。因此,投资者务必要充分认识到违规交易的风险,做到依法合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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