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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警惕以证券投资为名的连环电信诈骗活动

来源:陕西证监局  作者:zhangy  时间:2012-06-19 15:18

    作案手法剖析

  不法分子利用一些投资者幻想“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借助电话、网络、网银手段与投资者保持非接触式的“密切”联系,进行虚假宣传,谎称“专业炒股机构”、“专业荐股机构”、某投资者被抽中可购买“即将上市的原始股”等,诱骗投资者的连环电信诈骗活动时有发生。心怀侥幸的投资者经受不住花言巧语诱骗,一步一步落入不法分子早已设计好的层层欺诈陷阱之中,最终上当受骗,血本无归。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应引起广大投资者的高度警觉,防止上当受骗。对诸多以证券投资为名的连环电信诈骗案例分析发现,不法分子实施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步骤和惯用伎俩有:

  第一步,主动与投资者取得联系。惯用伎俩:采取钓鱼式随机拨打电话、群发短信息、网上QQ聊天等电信或网络途径与投资者套近乎。

  第二步,虚假宣传,以股票投资为名诱骗投资者钱财。惯用伎俩:宣称自己是“专业炒股机构”、“专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公司”,“拥有专业股票研究团队”、“掌握内幕信息”,可指导投资者“炒股”,短期内实现资金翻翻,而投资者获得“高回报”仅仅只需缴纳很少(2千元到2万元之间)的服务费或咨询费。并要求投资者将费用汇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第三步,以抽中奖等名义,诱骗投资者购买虚假“原始股”实施连环诈骗。惯用伎俩:先以“购买原始股上市后出售可翻倍获利”之类极具诱惑语言吸引投资者,再谎称自己与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协作承销××公司股票上市业务,××投资者很幸运被抽中可购买××公司正在发售的“原始股”,并提供“证券公司授权书”、“××公司声明”、“××公司股票认购表”等虚假资料,诱骗投资者汇款购买。若投资者心存疑虑,便表示投资者可互联网查询了解公司情况,或用“××公司的原始股是××证券公司摇号产生,必须购买,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威胁投资汇购买。并要求投资者将认股款汇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不法分子仍以缴纳股票“上市手续费”、“中介费”、“过户费”即可办理上市交易等名义,继续诱骗投资者汇款。

  监管部门提醒

  陕西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相信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电话、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应理性辨识陌生电话或网络上涉及证券的虚假宣传,对不理解、拿不准的证券投资问题主动向合法机构进行咨询,或登陆监管部门网站查询其机构的合法性,不轻易给不明真相的个人银行账户汇款或转账,不参与不明真相高风险的投资活动,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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