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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数字世界中的金融监管

 作者:fabu  时间:2019-04-30 17:05

 

  简介:

  2018年年底,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专员John Price在莫纳什商业法和监管研究中心(澳大利亚墨尔本),以探索金融科技时代的监管挑战为主题发表了演讲,介绍了ASIC的创新方法和案例,展示了其如何利用技术实现创新及探讨了数字世界中的网络安全(网络弹性)问题。

   

  2018年年底,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专员John Price在莫纳什商业法和监管研究中心(澳大利亚墨尔本),以探索金融科技时代的监管挑战为主题发表了演讲,以下为演讲的主要内容:

  (一)ASIC的金融创新和创新中心的方法

  技术手段不断发生变化,新的发展态势也在不断出现,现行的监管框架因此面临被瓦解的挑战。ASIC力争不去阻碍可能使金融体系有所提升的技术变革,而继续瞄准确保金融领域的良性治理这一战略目标也十分重要。

  我们的创新中心是ASIC回应创新所带来的机遇与参与创新的核心。我们通过创新中心监管科技初创公司并进行直接合作,使他们能够掌握监管框架且了解我们的监管方法,我们也能够监控市场发展。创新中心的职能包括:参与到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公司中、通过我们的网站为符合条件的金融、监管科技公司提供非正式援助、为创新企业提供查询信息、获取服务的便利等。

  (二)ICO及加密资产

  金融科技领域充斥着鼓吹也不乏创新,现在来谈一个该领域的例子—ICO和加密资产,

  2018年我们见证了几次ICO及令牌生成事件,在此期间我们向市场发出明确的消息—ASIC不会容忍误导或欺骗行为。

  这是一项复杂的监管主题,ASIC为将进入该领域的主体制定了一份信息清单,说明了通过ICO提供的代币是金融产品,可以在超出禁止误导行为的范围之外适用其他法律。但无论结构如何,都有一条法律永远适用—不能对产品做出误导性或欺骗性陈述。这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澳大利亚法律禁止误导或欺骗行为将适用于此领域,无论是否涉及金融产品。我还想指出,即使ICO创建于海外,澳大利亚公司法和消费者法也可能适用。鉴于该领域的国际性,这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在ICO违反澳大利亚法律要求的几个案例中,我们已与相关机构联系并采取进一步行动,使许多运营商停止了ICO或提出了替代结构。

  (三)ASIC在鼓励创新中的角色和方法 ——监管科技

  监管科技(Regtech)是金融科技的孪生兄弟。澳大利亚金融系统的一些部分里,这些技术已经成为风险及合规框架的核心要素,例如监测金融市场活动。

  Regtech的创新具有巨大的潜力,在提高合规性的同时,能对各组织建立合规文化、甄别学习机会、节省与监管事宜相关的时间和金钱,最重要的是为消费者带来积极影响,也能够对ASIC和其他监管同行包括行业合作在内的工作带来积极影响。    

  (四)网络安全 —— 一个共同的挑战

  在创新活动中,网络安全(或我们称之为网络弹性的问题)无疑对任何人都带来了挑战。长期以来,ASIC已经认识到并确定金融市场中网络安全问题对受监管机构是一项关键的长期挑战。

  在过去三年中,ASIC对金融市场领域受监管的公司进行了网络安全监控和评估。评估使用了标准化监测工具和自评估体系,基于这项工作我们发布了几份报告,可以在ASIC网站上查阅。我们将继续根据调查结果审查、评估和完善我们的方法,以确保持续改进,从而提升整个金融部门的复原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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